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,如何稳定和扩大消费,被视为稳增长、促发展的关键抓手。随着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,金融在支持消费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。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围绕提振消费推出一系列举措,从金融供给侧、消费场景端以及消费者保护等多个维度发力,释放出用高质量金融服务托底消费回暖的鲜明信号。这不仅是短期稳需求的现实之策,更是优化经济结构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重要一环。本文将围绕这些举措的核心逻辑和实际影响,梳理其中的政策要点,并结合典型案例探讨其对普通消费者与实体企业的深层意义。


要助力提振消费,首要任务是让金融“看得见、够得着、用得起”。金融监管总局在新一轮举措中,重点强调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和产品结构,推动金融资源从过度集中于部分领域,转向更广泛地服务居民日常消费与改善型需求。其中,一是鼓励银行加大对教育培训、医疗健康、文化旅游、绿色家电、住房改善等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,通过中长期消费贷款、专项分期产品等工具,缓解居民一次性支付压力,让“想消费”更容易变成“敢消费”“能消费”。二是推动信贷资源更多流向县域和社区,要求银行完善网点布局,加强与商超、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景合作,发展“线上小额信用贷”“惠民消费贷”等产品,使金融服务向三四线城市和广大乡镇加速延伸,为城乡居民释放消费潜力创造条件。

以某沿海省份为例,当地监管部门在总局指导下,推动多家银行上线“家电焕新贷”产品,对以旧换新购买节能家电、绿色智能家居的家庭给予利率优惠,并设置更灵活的还款周期。短短数月内,当地家电销售额明显回暖,相关制造企业的订单量也随之上升。这一案例体现了消费金融与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:金融并非停留在“放款”层面,而是通过精细设计,在政策导向下精准匹配消费升级方向,从而带动供需两端同时受益。
提振消费并不意味着盲目透支未来,金融监管总局在出台促消费举措的将“风险可控”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。新的监管思路强调,在扩大消费信贷供给时,必须同步完善风险评估、贷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机制,避免因过度授信、违规收费或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过度负债和消费纠纷。监管部门明确要求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,根据借款人收入稳定性、负债水平和职业特征制定差异化风控策略,防止简单以“多放多贷”为政绩指标。
与此针对社会上备受关注的“先消费后还款”模式,监管提出要突出对信用卡分期、互联网分期等产品的透明度要求,不得通过复杂费率设计隐性抬升实际成本,必须以醒目方式向消费者披露总成本、违约责任和提前还款政策。某地曾发生过年轻消费者因频繁使用多平台分期,导致总负债远超其偿付能力的案例。当地监管在整治中要求平台统一费率展示标准,并将部分高风险用户纳入重点监测范围,辅以消费金融风险提示教育。在严监管框架下规范发展消费信贷,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也是从源头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长远之计。
金融监管总局也意识到,传统的信贷模式难以完全适应新消费、新业态、新场景的涌现。因此在本轮举措中,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在合规前提下适度创新,支持线上线下融合、多场景联动的消费金融产品,加速金融与数字平台、商贸流通、文旅服务的深度对接。在文旅消费方面,部分地区在监管指导下,探索推出“文旅消费专享额度”,持卡人在指定景区、民宿、文化演艺等场景消费时,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免息期或消费补贴,与地方财政、平台优惠叠加,从而拉动本地文旅人流回归。
监管部门明确鼓励银行、保险、支付机构依据消费者多元化需求,开发面向老年群体的适老化产品,比如就医垫付、长期护理相关的“医养消费金融”服务,同时推动金融科技改造界面交互方式,使老年人在办理线上支付、分期消费时更加简单安全。对年轻群体,则通过场景联名卡、交通出行分期、教育分期等产品,满足其在职业起步阶段的合理消费安排。在这一过程中,监管强调不得以“年轻人”“大学生”为噱头诱导超前消费,要求将消费教育与产品推介穿插结合,从而把握好金融创新与审慎监管之间的平衡点。
消费能否持续提振,关键在于社会整体信心的恢复与提升。金融监管总局多次提出,要把消费者保护作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。本轮举措特别强调加大对金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,包括严查违规收取高额违约金、暴力催收、滥用个人信息、误导销售等问题。通过完善投诉处理机制、加强信息披露和价格公示,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使用金融产品的顾虑。监管层还要求银行和相关机构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岗,定期对员工开展合规和职业道德培训,避免“前端营销冲动、后端服务缺位”的短视行为。
在一些地方试点中,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消协和司法机关,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,为涉及消费贷款、信用卡争议的小额纠纷提供便捷、低成本、可预期的解决渠道。某城市一位消费者因误解分期手续费计算方式而拒绝还款,银行原有催收方式激化了双方矛盾,在调解中心介入后,双方在事实澄清基础上协商调整部分费用,最终达成和解。类似机制不仅有助于快速化解个案矛盾,更在社会层面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 即金融监管并非只盯“机构风险”,更致力于在具体消费场景中守护公众的合法权益,从而逐步重建乃至强化长期信任基础。
助力提振消费,不只是“多卖一点”,而是通过金融的有序介入,引导消费向更高品质、更可持续、更具内生动力的方向发展。金融监管总局在政策导向中明确提出,要支持与实体产业协同的消费金融模式,比如围绕绿色家电、新能源汽车、节能改造、智慧家居等领域,探索“金融 惠民补贴 企业让利”的组合方案,引导居民在改善生活品质的同时选择更加绿色、低碳的产品。通过增加绿色消费信用支持,可以加速企业绿色转型的市场回报,推动实体经济与消费升级形成正向循环。
例如,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中,一些商业银行在监管部门指引下,推出利率更低、期限更长、审批更快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贷款,并与车企联合设置“旧车置换 低首付 分期购”的组合方案。这样既降低了消费者一次性购车资金门槛,又扩大了新能源产业的市场空间,金融、消费与产业发展在有机联动中实现共赢。在监管的框架下,这类“产融协同”必须做到信息透明、收费公开、风险可控,避免因过度激励而出现集中违约、资产质量恶化等问题,从而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,进一步释放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。
从整体来看,金融监管总局围绕“助力提振消费”出台的诸多举措,既回应了当前扩大内需的现实要求,又着眼于构建长期稳定、可持续的消费金融生态。短期看,通过优化信贷投向、创新消费场景、加强优惠力度,可以在关键时间窗托底消费,缓解经济下行压力。中长期看,监管更关注消费金融制度建设 包括健全个人信用体系、完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规则、推动金融机构内部激励机制从“规模导向”转向“质量和服务导向”,以及不断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。这些举措叠加效应的目标,是让居民在稳定预期和完善保障体系的支撑下,形成更加健康、理性、自主的消费模式。
可以预见,随着各项政策持续落地见效,在金融供给更适配 监管边界更清晰 消费环境更友好的综合作用下,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意愿之间的“堵点”将被逐步疏通。金融监管总局通过系统性举措,为消费恢复和升级注入了更为坚实的制度动力。在这一进程中,只有持续坚持“鼓励创新与审慎监管并重”“扩大消费与防范风险并行”“提升效率与保护权益并举”,才能真正实现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,让每一次被激活的消费,都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微小而坚实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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